具体办案机关处理情况如下:
1.如果是传唤、拘传讯问一般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如果不应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即应释放;
3.如果应当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就会被送到看守所关押,最长24小时送看守所。
综述传唤、拘传后如果48小时人没有释放,那肯定是被拘留了。
PS: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经侦拘留的时间最长也是37天,经侦只不过是经济犯罪侦查的简称,在整个办案过程当中依然需要严格的遵守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经济犯罪还是其他的恶性刑事犯罪,刑事拘留的时间只要是超过37天还没有获得批捕决定的,公安机关就必须要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