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利息比实际付给银行的利息多了怎么办呀,会计分录怎么做.

比方说,我上两个月计提了利息11607,但银行从我们帐户上扣除的贷款利息是10074,那多计提的1533元怎么处理呀,会计分录怎么做???

直接用红字冲销。具体分录如下:

①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②支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③利息结清(本题为计提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红字)

借:应付利息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财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扩展资料:

“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规则是: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对应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则借记相关对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在利润表中,单设“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并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即期末结转的余额分析填列。

一、有关利息收支的会计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利息收支核算的内容已由原来的银行存贷款利息核算,逐渐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借贷利息核算,而且表现形式渐趋多样化。

(1)大多数企业将相互间拆借资金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这种处理方法是不合适的。按照税收政策,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包括主管部门向所属企业拨付资金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均视为贷款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应将此项资金占用费收人列为“其他业务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企业间的赊销业务日益频繁,时常出现买方延付货款的现象,为此,买方需支付违约金或延期付款利息。此项经济业务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有所不同,其利息收入应视为主营业务的价外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

按现行税法规定,所谓价外费用,是指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此项收入应与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同一税种、税率、不能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帐,更不能冲减“财务费用”。

二、有关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会计处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列入“财务费用”核算的银行手续费,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如借款、发行债券、集资等)中所发生的相关融资费用。企业支出的银行手续费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为企业筹集资金而发生的手续费支出;

二是在银行结算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如办理信(电)汇所支付的手续费、邮电费,购买空白支票、信汇单、汇票等所支付的工本费、手续费。

前者按规定应列入“财务费用”核算,后者由于不属于企业筹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不应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一般可在“管理费用”下另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费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31
计提利息比实际付给银行的利息多,直接用红字冲销即可

具体分录明细如下
①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
②支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③利息结清(本题为计提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红字)
借:应付利息

利息结清后,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0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两种方法均可
1.当月直接冲回
借:应付利息 1533
贷:财务费用 1533

2.当月不做处理,年底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1-02
多提的部分不用做处理,可以抵下期利息;到年底处理完就可以。
第4个回答  2008-11-02
借:银行存款
贷:利息
也可不用做,年底处理也可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