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省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60元,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镇居民,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本办法实施前,已按原地方政策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待遇高于按新政策计算养老金水平的,可继续执行原标准;低于按新政策计算养老金水平的,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已领取原地方政策规定养老金的55周岁至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领取。
本办法实施时,己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定期披露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的监督,实行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监察、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居委会每年在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基金的筹集、存储、上解、发放等工作。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总结评估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国内消费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政策,是实现广大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大民生工程。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慬的宣传方式,加强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居民积极参保。注意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及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把好事办好。
江苏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养老金待遇
省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60元,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镇居民,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本办法实施前,已按原地方政策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待遇高于按新政策计算养老金水平...
江苏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江苏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 ...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为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对于提前缴费的参保人员,将给予补贴,鼓励长期缴费,长缴多得。此外,政府将建立统一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查询个人信息。基金的管理、监督将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
2023年江苏农村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截至2022年底,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115元,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70元。根据以往经验,每年政府都会根据通货膨胀率、工资水平等因素对养老金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标准并不是唯一的养老保障措施。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公共福利和慈善救助...
连云港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 ...
实施办法旨在覆盖所有户籍在连云港的城镇和农村居民,旨在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险网络,确保老年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该制度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当地经济状况和居民需求,旨在通过公平、合理的缴费机制,为城乡居民提供长期、稳定的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具体实施中,该办法明确了参...
连云港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领取条件
在连云港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领取条件如下:年满60周岁的居民,符合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对于本办法实施时已达到60周岁,且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无需缴费,可以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而对于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城乡居民,需每年进行缴费,并允许补缴,但...
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江苏省考虑到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国家确定的55元基础上增加5元,即基础养老金标准为60元。今后,将根据财力增长逐步提高标准。为了给各地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留有空间,实施办法...
2023年江苏省养老金上调多少
因此,如果按照8%的增长幅度,预计2023年江苏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上调至每人每月202元。其次,关于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将继续上调。 现阶段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的上调,主要以全国统筹为主,其中社会保险法第18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
连云港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基本待遇
连云港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由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每位参保者的最低保障,每月至少60元。县(区)政府有权根据当地经济状况提高这个标准。对于连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居民,从第16年起,每增加一年的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将加发1%。对于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中遭遇伤残...
江苏省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2、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
江苏养老金最低标准
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