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5
选择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 1、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为住宅、别墅、公寓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2、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还需出具一些证明。4、房屋提供者为经登记机关核准具有出租房屋经营权的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产证明复印件。 5、使用宾馆、招待所、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7、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8、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