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能否起诉诈骗罪。

事情是这样的,我岳母是农村人,在当地做沙石建材生意,县城里有个建设工程的承包商需要采购建材,就找了一个中间人(同时认识双方当事人的)帮忙约了我岳母面谈采购的事情,当时中间人和承包商都口头许诺货款不会出问题,于是前期送去的材料还能及时结算,但是越来越慢,最后货款拖欠了3万多,我岳母停止了合作。后来项目的开发商出车祸死了,这个承包商一开始说等等,后来时间久了就一直不还钱了,材料已经被用完了,上门要了几次都不给,就是说没钱让我们起诉他,后来我岳母就起诉他了。在法庭上,他本人没有出庭,他的代理律师拿出了一张自己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姓名中最后一个字和他签在货款欠条上的名字不一样,律师否认了他的委托人欠钱的事实,因为这个变故法庭没有判他还钱。这种情况我就想问一下,他在诉讼的时候拿出这个身份证复印件意味着什么?,可以对他笔迹进行司法鉴定吗?鉴定完了如果是他的笔迹,告他诈骗罪可以成立吗?证据补充:现有证据:欠条、人证。单据上的签字最后一个字和他的证件不一样。

你好!简要的回答你的问题如下:
1、拿出身份证复印件的意味着什么?对方是拿来当证据使用,证明被告不是债务人。开庭时,我方应当核实被告的身份证原件,若确实与欠条名字不一致,我方需要补充证据,证明被告是债务人。
2、可否要求司法鉴定?可以要求做司法鉴定。
3、诈骗罪是否成立?我认为很难定罪。因为诈骗罪,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欺骗在先,获得财物在后。而本案中,被告欠钱在先,出具瑕疵欠条在后,很难说被告是通过出具虚假欠条的方式,骗得了材料,因此也就很难定为诈骗罪了。
建议:上诉。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