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但是,残疾并不当然意味着父母有抚养义务。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父母就没有抚养义务。除非,因为残疾而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就是说身患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形下,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残疾子女的义务。《婚姻法》《残疾人保障法》都有规定,如果父母遗弃残疾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犯《刑法》。
因为你的具体情况不清楚,不好妄下断言。但是,我觉得残疾朋友更应当自立自强,如果有一定的劳动能力,或者可以学习一定技能养活自己的话,就要努力的自强不息。尽管这要付出超过常人巨大的付出。如果确实没有最基本的劳动能力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的抚养义务是不容推却的。
附法律参考: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残疾人保障法》
第九条 残疾人的法定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禁止虐待和遗弃残疾人。
第五十二条 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现在为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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