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谢谢!
我是公司的,请问不能和他签的话有什么法律依据?
不太明白,08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员工不能同时与两家公司有劳动关系,问题是社保只能有一家公司上。如果我们公司因为这个原因无法给他上社保,是否违法,另外在此期间如果他工伤,是否我们公司也要承担责任?
请给出法律依据,谢谢!
员工与上家公司还没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可以同他签劳动合同,否则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