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员工罚款有何规定?

我在深圳一公司上班,前段时间因白晚班交接不清楚,导致一块生产不合格的产品没能及时维修,公司给记大过一过,扣除了200元,我是月薪的。

这是合法的吗?违法劳动合同法的哪条规定?如果不合法,我如何起诉?我得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请法律专家回答。谢谢。
我月薪2k有余,这半个月加上这次罚款的200元,已经罚款了400元。。。这是关系到劳动合同法的具体那一条了。

我昨天有一同事,半个月工资扣除了800元,领了400元,罚款理由是工作备料出错(SMT备料组),这也合理吗?

劳动仲裁如何进行,需要多少钱,还有是不是很需要时间?请帮帮我,谢谢

根据国务院制定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2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16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但此规定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所以目前国内立法中没有授予企业对职工进行经济处罚的相关规定。

您公司对你的处罚应该是不合法的,周围的同事,以及单位的罚款单都可以做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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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17
公司可以制订奖惩制度,可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罚款。但扣罚金额不能超过职工月工资的20%。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的工资是2000,400元刚好是扣罚界限,单位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2-17
案情分析:如果因为工作上的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可以要求你赔偿的,提醒注意,这不应该叫罚款,而应该叫赔偿,每月赔偿的数额不超过工资的20%

律师建议:目前看来公司这么做并不违法,而且考虑到国情,你想继续干就只能忍耐,如果觉得不满意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第3个回答  2008-12-17
合法。但是否合理,要视出错造成的损失而定。如果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工资单、与产品成本有关的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第4个回答  2008-12-17
这样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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