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父母离婚,母亲一直单身,父亲再婚后又生育一子,再婚时我已年满18周岁,我还算独生子女吗?

父母离婚时我已年满18周岁(不知和我的年龄是否有关?),一直和母亲生活,户口跟随母亲,这种情况我还算独生子女吗?因为老公是独生子女,我们还可以享受“双方独生子女生二胎政策”吗?谢谢。

你好,你很聪明,的确和你年纪有关,如果你年纪还小的话还有另外的规定。对于18岁以后父母离异的人群,独生子女的定义仅仅为“没有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注意所有条件)。所以你是否是独生子女,要看你父母有没在离婚或者说再生育。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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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6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所指的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结婚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共同生育的,经依法申请被政府确认,在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时数量仅为一个的子女。在父母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终生未共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的法律及事实上的认定不变。独生子女的认定及待遇,不因无血缘关系的独生子女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或者不同家庭的独生子女的父母成为新的夫妻而被否决。
因此,你算独生子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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