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构成诈骗罪。
借贷不还属于经济纠纷,不是诈骗罪。并且,就是涉嫌诈骗应当超过3000元以上才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扩展资料:
拥有多处商业房产,价值数亿元,某房产公司老总王某(女)却拖欠一笔100万的债务3年多没还。20日晚,长江日报记者跟随武昌区法院执行法官来到王某家中,法官对其做出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据介绍,在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法院将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执结一批涉及民生的案件,重拳打击“躲”“赖”行为,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日当天市法院和6家基层法院出动警车18台,针对41案13人采取集中行动,必要时,对被执行人将采取罚款、拘传、司法拘留等措施,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有效执结。
据悉,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畅通“绿色通道”,坚持民生优先、效率优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各类强制措施运用和协同执行,及时开展救助等措施,执结涉民生案件5377件,执结率84.35%,到位标的额3.5亿元,集中发还案款43批,惠及41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