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应在被告户籍地,还是原告户籍地

法院开庭应在被告户籍地,还是原告户籍地

  涉及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一般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的人民法院起诉,自然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4-12
一般情况下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然也有例外,需要个案分析。法院传票上回告知你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到法院开庭,如果你对法院的管辖有异议,可以申请变更变更管辖,而且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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