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考试过程(包括笔试、面试)中有作弊、替考等不诚信行为;
2、其它环节不诚信行为。其中在履约环节的不诚信情形主要表现为:考生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无故弃考的行为;在报到环节表现为:有的考生在已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之后又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
对于以上的各种情况,考生们最易忽视的就是在考上公务员后随意放弃资格,也将被归于不诚信,甚至会作相应处罚。当然,全国各地关于考上公务员后放弃录用资格将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规定,也有所不同,要以具体的报考政策为准。
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的失信行为,将对其本人将来的工作生活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所以做事之前要三思而后行,要做长远的打算。
诚信缺失带来的危害:
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关系。经济生活中的信用缺失正在向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蔓延,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阻碍了正常的信用交易,与正常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背道而驰。严重破坏我国的对外形象,给长期利用外资带来消极影响,并削弱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阻碍我国拉动内需实现经济增长政策的实施,制约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的一体化进程。
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加剧了人们的冷漠。诚信缺失严重影响经济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对“诚实守信”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然而我国目前社会信用制度基础建设则落后于这种要求,突出的表现就是信用制度缺位。
不能不看到,当前诚信缺失问题已经由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文化、教育各个领域,诚信问题已经由道德范畴上升到法制范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网评:考核公务员诚信,量化别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