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在海淀婚姻登记处办的证,结婚证丢了,现在想补办,但是婚姻登记处的说户口本没有改,所以不给办,给了盖蓝色章的证明让去派出所更改,但是派出所说只认红色公章不认这个蓝章,婚姻登记处就说只给盖这个章,结果两边都把责任推了,都说办不了,给出的证明上已经写着我们的结婚证字号,一定要走这个程序才能补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