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的,房子建了有三四十年了,是我爷爷建的,然后我爷爷去世了,我爸爸就把土地证转到自己的名字了,然后现在的问题是,我家没房产证不能拆了重建,现在就是申请办房产证,我想问问现在办理房产证的政策是什么?
我家的具体情况是,办理房产证需要公证,然后公证的话,我爸爸的姐妹有个去世了,所以要等她的孩子成年,所以去年办不了,今年成年了,但是政策又变成要我奶奶先去世才可以办理。我真是搞不懂了。所以想请问一下是这样吗?
被你说的好简单。我爸弄这个不知折腾了多久。
恩。你说的那些资料倒是都好办,就是公证过不了啊。
我姑姑的子女代位继承,但是公证的签字的时候,对方说要满18周岁。你确定不用满18岁就能公证签字吗?那我明天再跑一趟公证所。
代为继承人不满18周岁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执行。我认为是这样的,如果公证处拒绝公证就说明他们是机械执法,
追问如果你是那里办事的人就好了。你比较灵活变通,为客户着想,他们就死盯着政策。。、
照我爸的说法是,只有子女有继承权,而我姑父没有权利。而子女未满18周岁所签的字没有效力。
还是回到前面的话题上了,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代位继承人未成年的,在未成年继承人的同意下,其监护人可以代理确权事宜。按照这种说法,如果是代为继承人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其监护人是不是也无权为被监护人主张权利呢?我认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是在机械执法,你可以试试托熟人送点礼什么的,尽量促成此事吧。如果你愿意,分给我吧。谢谢
那她放弃权利的话是要怎么办理?去律师事务所签字还是其他形式?
追答过户时候你奶奶去签字都可以!
那我没地可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