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伤怎么赔偿

因发生纠纷,被人打伤,第九、十根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医疗用去费用为8000,住院半个多月,骨折未康复,车费花出1000多元,派出所叫去说调解,这样的问题该做如何赔偿,赔多少合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从上述法律来看,当事人和解程序应满足以下条件:

1、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只有被告人自愿认罪、真诚悔罪,并且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才符合和解的条件。这里的“自愿和解”是指被害人不受外力的干扰,在谅解犯罪疑人、被告人的基础上,出于自己的意愿,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解。

2、应当满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要求。在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过程中,首先要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即使被告人自愿认罪,也不能适用当事人和解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01

被人打伤,造成轻微伤的,可以在报警后,由派出所对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打伤他人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打人者拒不赔偿的,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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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28
你好。赔多少合适这要看对方的为你造成的人身伤害医疗花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实际花去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以及护理费等。具体法律依据的话建议你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24条的规定。因为是在派出所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节,最终你觉得能够接受那就可以。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28
以上你列出的费用都可以赔偿,还要后期治疗费、精神赔偿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可以适当多要,如果对方不答应,你就不同意调解。这样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到达轻伤应当判刑三年以下的。所以,对方可能让步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2
轻伤调解没有个标准,只要双方都觉得合适,可以接受就行。
一般来说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补贴费,交通费,以及一定的营养费,派出所有经验,都知道。你现在所花的钱都有单据,可以作为凭证,但后续还需要花的钱没有个概念,你自己提个数目,对方觉得可以就行。
另外,如果在纠纷中你也有过错,则需要减少对方的赔偿,否则双方谈不来,调解肯定不成功,那就白忙活了,虽然对方会被处理,但赔偿的钱你也得不到,这对双方来说都不合算。追问

也就是发生口角,双都有错,但是他先把人打伤的,有单据的就只有9000元的药费单据和车费单据,其他没有单据,这样情况最终要求赔多少,其他的大概一下

追答

其实调解的应当等你全部看好了再调解,那样才有根据。要赔偿多少嘛,只要对方能接受,你尽管开价好了。给个大概标准:一般误工补贴费是按当地的工资标准X医生开的假条天数,医药费按医生说的来,营养费没个标准。
反正和对方砍价就是了,砍到最后两方都同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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