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经常给他借钱不还的朋友借钱,我想分手了怎么办

我和男朋友的工资没分开在一块!可是男朋友经常给他朋友借钱,但朋友从来没还过,有的朋友你要的时候还会说一些带刺的话!有的要的时候直接不说话!还有一个借钱都有两三年了,每年都借不是一千就是两千!从来没还过,这次又给借了一千!主要是男朋友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从来不和我商量!有时是钱都借出去了就给我打个招呼而已,有的时候都答应人家了,只给我说一声谁谁借钱了!不管怎么说我们的工资在一块,总要和我商量一下吧,为了这个我们吵过好多次,他都会说下次会商量!可到了下次老毛病又犯了!现在我想分手了!

把恋爱越谈越累的,还是趁早分手,因为爱情已经成为你们生活的负担。而把恋爱越谈越轻松的,才是好的,因为爱上那个人,已经成为生活的习惯……爱情不该是负累,而因慢慢变成习惯。
一切因缘而起,因念而生。执着于某一事物,就会患得患失,烦恼也接踵而至;如能看开一切,心无挂碍,就会无所畏惧。人生往往是怕什么来什么,当你看淡得失、无谓成败的时候,反倒顺风顺水、遇难成祥。人生最宝贵的,就是有一颗平常心,远离混浊,平静如水,不为世间五色所惑,不被人生百味所迷。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8-08
起诉。
有欠条和借条等凭证的话,可以先调解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欠款人偿还债款,欠款人不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借款人可以就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