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婚假时间 如果婚假中间有法定节假日呢 婚嫁如果员工一直未提供有效证明 可以算旷工吗?

我们有个员工 由于还没结婚已经怀孕了 妊娠反应比较大 就想要请假 在病假结束后 接着又说要提前用掉婚假 但是她包括结婚证明都还没有提供 现在一直处于她说的婚假状态 但是目前一直没有提供结婚证明什么的(本来说过几天补得,但是至今婚假时间过了还没有补) 可以算旷工吗
另外还有关于婚假时间 中间因为夹了个春节 正式请婚假是从2月1日起的 加入是15天婚假 应该婚假结束到2月15日 还是说婚假结束到要推迟 推迟天数为春节国定假天数?
如果是到2月15日那婚假已经结束了 可是她至今还未给我们结婚的任何手续 是否可以算旷工?只在当初请婚假时说以后会补得 但是婚假如果2月15日结束的话 目前她还未提供相关证明怎么算
由于她现在是孕妇我们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易法通解答:
1、婚假是否包含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法律法规并无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享有三天的法定带薪婚假以及路程假,三天婚假就较少涉及是否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问题。但是目前晚婚情况多,根据规定晚婚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待遇,但具体天数各地规定不一致,一般晚婚婚假至少为10天,如福建地区职工晚婚婚假为15天,若休晚婚婚假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是否顺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实践中,一般这样操作:婚假应当连续休,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两个假应当连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间碰到法定节假日的,婚假应当包括法定节假日,不应予以顺延,而且也包含休息日。这是因为,婚假是基于员工的申请来休的,员工完全可以提前申请或延后申请,这样就可以实现婚假与法定休假日一起休的目的。
2、婚假必须在领取结婚证之后享有,如果该员工未领取结婚证就擅自主张休婚假的,可以算是旷工。
3、用人单位在一定情况下还是可以开除怀孕的妇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才不能解除与怀孕妇女的劳动合同。如果怀孕的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怀孕并不能成为女职工的保护伞。但是该员工仅仅只是旷工,并未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追问

旷工也属于违反了规章制度 只是相对来说严重程度可能需要以旷工几天来定,具体日期一般可以怎么定呢? 例如超过一个月?因为具体劳动仲裁部门会怎么定并不知道 但是我总不可能依着她一直旷工 而不解除劳动合同吧 公司的利益应该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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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17
请婚嫁,你公司可以要求其出具结婚证等,该员工不出具,可以按旷工处理。

孕期的话,处理起来慎重一些。证据确凿了,再解雇。并且严重按照流程,先确定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再书面解除。
第2个回答  2013-02-17
1 :孕妇一般是不能开除的。
2:没有结婚证就不享受婚假。追问

那我算他旷工?旷工理论上即使是孕妇我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她补得齐结婚证 那我还是算他婚假 问题是时间呢 是15天+3天春节假期总共有18天 还是只能算15天 春节在内也不另外加

追答

对一个孕妇还是宽容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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