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XX,你好!
我想问一下,在做调整分录的时候,我现在有点晕,到底什么时候要调整“所得税”比如说是涉及“折旧,摊销,减值,公允价值”一般都要调整递延所得税,比如说多提折旧了,日后调整是要调整递延所得税,但为什么不调整“应缴所得税”呢?
通常的理解是折旧要进入“三项费用”,最好会影响利润的,为什么没调整应缴所得税呢?
例题:报告年度应收账款58000,已经按5%计提坏账2900,日后得知预计可收回的应收账款为40%
调整分录为:
1 补提坏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1900
贷:坏账调整31900
2 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0527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527
3 转入利益分配
借:利润分配-为分配利润2137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1373
借:盈余公积2137.3
贷:利益分配-未分配利润2137.3
为什么不调整“应缴所得税”,补提坏账会影响利润的啊?应该调减所得税啊?(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企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