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两户怎么安置补偿

如题所述

按每人17至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予以安置,以重庆市为例。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住房安置可以采取统建优惠购房、货币安置住房、自建住房等方式,按每人17至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予以安置。

住房安置对象选择优惠购房方式并且确有统一修建安置房条件的,以户为单位,按区县人民政府依据本办法确定的应安置房建筑面积标准,以土地征用时砖墙预制盖价格向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优惠购买安置房。

 扩展资料: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  住房安置对象选择货币安置住房方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安置对象签订货币安置住房合同,一次性结算货币安置款。

货币安置款额等于货币安置住房合同履行时,征地拆迁范围相邻经济适用房平均售价与土地征用时砖墙预制盖房屋补偿标准之差乘以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确定的应安置房建筑面积。

第二十七条  无条件集中统一修建安置房的,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同级人民政府依据本办法确定的应安置房建筑百积标准和当时当地城镇居民住宅平均建安造价予以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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