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立遗嘱:房产由老大继承,房价15万元,由继承者负责给其他四个弟弟每人3万元(家里共兄弟5人)。
后又在原稿上修改:将15万元改为20万元,3万元改为4万元。
落款日期为:2006年
后续说明:房价的调高,是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的。房价是低于市价2万元作价的。
后续说明的落款日期为:2007年。
现父亲去世(母亲已去世多年),房屋面临拆迁,房价上涨等问题,该如何正确理解房产分配?
遗嘱是父亲在母亲去世后立的。
父亲在遗嘱中说“你们都很孝顺”。
父母在世时,兄弟很和睦,老人去世后应当更和睦!
只是父亲去世后对遗嘱关于房产分配问题,兄弟们的理解不同。本着想弄清老人遗嘱本意的想法来咨询,以期得到满意的答复!
遗嘱是母亲去世多年后父亲立的,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及解释,继承法,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