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报名网站会定期公布报名的人数统计,可以在网站查看。
一般的公务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当地的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
2.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
6.结束报考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7.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报名期间,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录办”)将于制定的时间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截止当日20:00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之后不再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8.考生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对于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9.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10.报名确认
11.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在当地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人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公共科目两科共需缴费100元。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报名。
12.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区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13.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14.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公安特警职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2:1;对其他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予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招考计划或不予开考。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