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确认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选房确认书具有合同性质,签字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0-01
选房确认书具有合同性质,签字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是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定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对签约的各方都有约束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0-01
既然是“意向书”,按合同法的程序,就是还没有进入法定合同的签定阶段,而仅仅是他向你们发出“邀约合作”的过程,如果你愿意参予合作,就可提出合作的具体要求为参予的满足条件;如其同意你的参予满足条件,就可正式拟定合同文本后签字产生法律效益了!如其不同意你的条件,他应该提出相反的意见和你协商……这样,反复进行协商,直到达到双方满意,然后形成正式合同签字生效。反之,既视为协商失败,“意向书”法动即行终止而毫无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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