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4-02
派出所不能随便拘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4-02
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和刑法行政拘留一般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罚的,最长可拘留15天;刑事拘留则是根据《刑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最长37天,如果没有检察院批准逮捕则放人。具体你可以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中的有关规定
第3个回答 2018-07-06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 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 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 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