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拓展资料: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
一、对个人诚信形象和生活都会带来重大影响,银行的信贷、汇兑、取款,参加招投标等会受到严格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也会受到限制。
二、具体表现在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将受限: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注意:上了黑名单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信用很重要,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对生活和工作会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