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海税务网进行申报小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审核时通不过,出现提示:‘现金流量表第22行本年累计数合计应等于上月本年累计数合计加本月数合计’。
例:年初货币资金余额为1000元,1月份净流入100元 2月份净流入200元,2月末货币资金1300元
1月份现金流量表
项目 行次 本月数 累计数
四、现金净增加额 20 100 100
加:期初现金余额 21 1000 1000
五、期末现金余额 22 1100 1100
审核通过
2月份现金流量表
项目 行次 本月数 累计数
四、现金净增加额 20 200 300
加:期初现金余额 21 1100 1000
五、期末现金余额 22 1300 1300
审核提示:现金流量表第22行本年累计数合计应等于上月本年累计数合计加本月数合计’
后修改 2月份现金流量表
项目 行次 本月数 累计数
四、现金净增加额 20 200 300
加:期初现金余额 21 1000 1000
五、期末现金余额 22 1200 1300
审核通过
问题是期末现金余额本月数与累计数不等。所谓2月末的本月现金余额应该是1300元,累计也应该是1300元,一致的通不过,不一致的倒通过了。我错在哪?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今年开始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每月填制并报送现金流量表。
按一般各类月报表的填制,本月数只反映当月数,本月的期初数也应该是月初数,2月份现金流量表当月数的期初现金余额应该是2月初的货币资金,按我最初填写的,期末现金余额本月与累计是一致的。期末数是一个时点数,2月当月数与累计数的期末时点是一样的,那金额也完全一致才对。这是我的理解。按税局的网上审核通过的期末数无法解释。
税务所指期初数一定是上年年末的数,不是你理解的上期数。所以你的期初数要永远填报年初数,这样才会正确。
追问试按它的要求‘现金流量表第22行本年累计数合计应等于上月本年累计数合计加本月数合计’,输入下表也通过了
2月份现金流量表
项目 行次 本月数 累计数
加:期初现金余额 21 1100 1000
五、期末现金余额 22 1300 2400
按它要求输入审核通过的期末数岂不乱套了。我怀疑编程的不熟悉此表
你如果这样做就更不对了,怎么可能本月大于累计呢?
期初数中不带上月数。本月应为1000才对。
你说:试按它的要求‘现金流量表第22行本年累计数合计应等于上月本年累计数合计加本月数合计’
本年累计=上月本年累计1100+本月合计200=1300
那你试着2月按下面填写,看看是否能审核通过?
项目 行次 本月数 累计数
四、 现金净增加额 20 200 300
加: 期初现金余额 21 1000
五、 期末现金余额 22 200 1300
以后月本月也不填期初数,因为一月已加了期初,以后就只填本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