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有人向我借了十万元钱,有借条,当时写着1.5分利息,没写归还日期,只付了三个月的利息,到现

十年前,有人向我借了十万元钱,有借条,当时写着1.5分利息,没写归还日期,只付了三个月的利息,到现在为至本金、利息都未付,我可以和他打官司吗?

你好, 根据我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的理解,给你以下意见:
(1)不要随意公布人家的信息,因为这可能涉嫌侵犯人家的隐私权,将来可能使你自己很被动;
(2)尽量保留她欠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话,尽量让她给你写个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也就是说不要写用作赌博之类,可能对你今后维权有利;
(3)拿到证据再找她要钱,如果她说没有,可以和她协商以物抵债;
(4)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你可以考虑民事起诉她。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因为她可能涉嫌诈骗。数额少的尽量协商解决,不要伤和气,因为你毕竟帮过她,好人做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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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20
十年前货物抵债,现在欠条有效吗
第2个回答  2015-11-24
没用啦,不受法律保户
第3个回答  2015-11-24
2年时效期过了,只能调解,官司你是输的
第4个回答  2015-11-24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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