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的问题,我应聘的是财务岗位,为什么试用期两个月要去别的部门。

昨天我去一家公司(电子商务公司家纺类的),我应聘的岗位是往来会计,试用期两个月,但是这两个月不是在财务部而是在物流和客服部,第三个月签合同交保险。正式工资待遇是:底薪1500按照1:1的比例加考核也就是(1500+1500)*每月考核得分=每月工资,双休交五险一金。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两个月的话,你的合同期限应该是在1-3年之间,否则单位违法。
2、不知你现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中有必备条款,其中一项是工作内容。就是你说的会计工作。劳动合同法第35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违法。
3、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你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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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8
这个得问你们公司领导了,一般公司都不会这样,或者他们是想你先了解一下公司的流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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