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贷款在外地买房的。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第一条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4、当前在外省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若历史上曾在本市缴存的,当前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已销户;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6、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在全国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7、所购房屋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借款人必须是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的相关合同、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
8、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第三条 办理场所。申请异地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长宁营业部、静安营业部申请办理;若缴存职工还需申请商业住房贷款的,需先前往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再前往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长宁营业部、静安营业部办理。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缴存使用证明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贷款资格审查不超过5个工作日、贷款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受理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根据上海公积金管理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贷款使用时,暂时只能在缴纳公积金所在地办理购房贷款。
但是想要在异地购房时使用上海公积金,只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买房。如果购买的是外地产权房,那么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6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市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所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与各部门共同修订公积金条例,放开个人住房租赁支付基金。2013年,一些城市出台措施,允许患有重病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在紧急情况下提取资金。
2014年,三部委下发文件,取消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公积金强制性中介担保等收费,减轻贷款人员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交审议的修正案)提出,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自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利率为1.50%。
从7月1日开始,2017年,全国所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处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和延续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通过平台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和延续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
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将“联网”,通过统一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异地转移接续。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划拨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征管和贷款业务重要要求身份证复印件的通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异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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