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应届毕业生,与某银行签订了不解决户口的两方协议,要求我们自己把户口迁回原籍或到别的地方去,一年后再把档案调回。因为觉得工作不理想所以办理了户档留校。请问如果迁出了学校是不是就失去了国考的应届生资格,还是说签两方协议的只要能改派在两年内都能报考公务员?在报考13年下半年报名的时候还能不能报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