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具体情况如下:本月12日我家亲戚老两口骑着摩托车过一座桥时,有交警在查驾驶证,我叔因为没有驾驶证,所以想偷偷从旁边骑过去,这时和从旁边出来的一辆小车发生了刮蹭,只是碰了一下那辆小车的车门,然后争执几句,我叔就骑车子走了。然后这辆小车就猛的开到了摩托车的前边,紧急刹车,我叔的摩托车就撞上小车尾了,这老两口就被撞翻路边滚着出来了,这时小车上下来两个人,看了看,就直接开着车跑了。
我叔住院后到第二天,交警队来电话说那辆小车来投案了,但是后来见到那个自称司机的人,并不是当天下午撞人的那个司机。
后来交警队说这起责任一家一半,说因为我叔的车撞别人在先。那个自称司机的人带着几个人在医院骂了几天之后说要私了,就是只负责这几天的医药费,别的任何费用也不管。我想请问,是等交警队判定呢,还是像那个人说的私了,如果交警队判定的话,是不是对方医药费都不用全负呢?别的什么这段时间吃饭费用,误工费用算不算呢?
谢谢你了,老师!!
因为交警队把双方的车都扣下来了,虽然并没有签认定书的字,但交警队说责任基本就是一家一半那样认定了,不管是不是签字认定书的字,只要对方要求,就可以放他们的车了(真怀疑是不是有暗箱操作)。我家也不差那钱,如果要是告故意伤害罪的话,那个什么轻伤重伤的认定,是在司法机关做呢,还是只是需要现在的医院开个疹断证明?要是搜集证据,是需要律师开的函吗?
追答1不服认定书,你有权向交警队监督部门投诉或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目前的认定书,重新认定,而不是交警队说什么就是什么。
2事故调解应该双方同时申请交警队才能调解,你有权利拒绝调解。
3对方故意行为造成人员受伤后逃跑,犯有肇事逃逸罪,后投案自首,应该按照刑事案件处理,要拘留、判刑。交警队不敢随便放车吧,除非对方保证金到位。
你以对方故意伤害为由,向交警队或法院申请做轻伤重伤的监定,要在司法机关指定的地方做。
先调解,如对方赔偿达到你们的目的,最好。调解不成,再起诉,但打官司劳民伤财,最好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