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三,李四,王五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0元,张三,李四,王五持股比例为50%,30%,20%。按照章程规定,张三一次缴足5000000元,存入银行,李四投入固定资产,评估确认为3000000元,王五以其专利权出资,经过评估为2000000元。
2:A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7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短期借款1000000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6%。根据和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该借款到期后一次归还本金和利息。
(1)借入时
(2)每月末计提利息时
(3)到期还本付息时
3:从G公司购买下列原材料,货款以商业汇票结算。增值税率17%。
甲材料1600千克 每千克10元 计16000元
乙材料800千克 每千克15元 计12000元
4: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材料运费2400元(有专门运输发票,进项税额扣除税率为10%),装卸费480元。(采购费用按重量比例分配)
5:以上材料已验收入库。
6:商业汇票到期,以银行存款支付G公司上述材料款及增值税款。
7:从F公司购入甲种材料2000千克,每千克10元,计20000元,上月已经预付货款10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8:以银行存款补付F公司购入甲种材料款及增值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