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和邻居有纠纷,他把我打了,已报警,现在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叫双方调解,邻居不承认打我,只说肢体接触过,警察说当时没有其他人在场,无法认定伤是邻居造成的,如果我没有新的证据,会以证据不足给我结案,剩下的要我自己去起诉!就不管我了!请问派出所这样是不是不负责?!如何可以拘留打我的人?我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由公安机关调解、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
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案件后要及时调查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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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轻微伤,虽然当事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给被害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失,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
参考资料: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_百度百科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打架当中造成轻微伤尚构不成故意伤害罪,所以公安机关不会给予刑事拘留。
且看你说的情况因打人行为也你受轻微伤之间的因果关系都难以证实,因此公安机关就连治安行政拘留都难做。
在达不到轻伤标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对你们之间的纠纷只能调解,调解不成不能给对方以强制。
本案你虽有诉权,但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不能获得胜诉判决,不过,不能判决的情况下,法院也有可能给予调解结案。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一百四十六条 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审批时,应当审查下列内容:
(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
(五)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六)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否适当。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就是有气!钱都好说,我就是想让他进去,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对方承认肢体接触了可以算他违法吗?可以追究他处罚他吗?
追答即使承认肢体接触,轻微伤也“进”不去的。别纠结了。退一步海阔天空。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非常感谢!处罚可以拘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