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行车,行人横穿马路发生事故.请问责任如何认定?交强险如何赔付

如题所述

题目条件不全:你在(城市道路/郊区道路/汽车专用道路/高速路)行驶?如果在城市道路是那条车道?行人是在(人行横道/路口/双黄线/过街天桥下)穿越马路?以上条件决定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
不过无论如何,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的,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行人有故意行为或严重违章(如穿越高速路),机动车最少也是次要责任(主次责一般三七开)。
交强险不分主次责,只分有无责,只要有责任,无论主次责和全责,都要在限额内赔付。
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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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08
对方全责,你无责.不过出于人道主义,机动车的交强险人伤里有无责赔付,医疗应该是2000(自己全责了是10000),身故是1万(全责是11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06

当车辆和横穿马路的行人发生碰撞,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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