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质权、抵押权哪个效力优先?

如题所述

先成立了质权或者抵押权
,设立留置权
,留置权优先。
看抵押权否登记,
登记了
抵押权先设立情况下抵押权都优先于质权
,质权设立先无论抵押权否登记
都是质权优先。
先成立了留置权
,要看谁设立质权或者抵押权,
钩时动产所有人设立质权抵押权
,留置权优先,
留置权人设立质权和抵押权,
质权和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
扩展资料:
1.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限制,即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债权人就留置物优先交偿后,如留置物的价值超过应交偿范围,应将剩余部分的价款返还给债务人,留置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时,债权人得请求补足。留置权人只能从留置财产中优先交偿根据本合同应得的款项,对于其他债务,不得利用本合同的财物行使留置权。
2.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质权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须将质物交与质权人占有,从而不再享有对质物的占有、使用及收益。这是质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各国民法一般将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也有的国家只承认动产质权,对不动产只能设立抵押权。还有的国家规定有权利质权,即以无体财产权及债券、股票等债权或股权为标的设定质权。
质权人占有质物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根据侵害情况请求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但同时也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非经出质人同意不得使用质物,不得将质物出租或提'供担保。主债消灭时,质权随之消灭,质权人应返还质物。中国民法没有使用质权概念,有关的内容均由抵押权制度统一规定。
3.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参考资料:中国普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06
效力优先顺序为:留置权→已登记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分析如下:
1、《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由此可知,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
2、《物权法》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由此可知,抵押权应优先于质押权受偿。但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根据以上分析,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即:留置权→已登记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
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2个回答  2019-05-04
抵押权需要看是否登记,登记的留置权,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留置权,质权,抵押权
第3个回答  2019-11-26
如果先成立了质权或者抵押权
然后设立留置权
那么留置权是最优先的
然后看抵押权是否登记
如果登记了
那么在抵押权先设立的情况下抵押权都优先于质权
但是质权的设立在先
那么无论抵押权是否登记
都是质权优先
如果先成立了留置权
那么要看谁设立的质权或者抵押权
如钩时动产所有人设立质权抵押权
那么留置权优先
如果是留置权人设立质权和抵押权
那么质权和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
第4个回答  2019-12-27
最佳答案有问题哈,根据我国
物权法
第十八章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即不管什么情况下留置权都优先。
除非,除非留置权消灭,题主做错应该就错在了留置权消灭上,根据物权法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在这种情形下,只考虑质权和抵押权。

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的优先效力关系
留置权在与抵押权、质权冲突时具有更高的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同时又被留置者,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表明留置权的权威性强于抵押权及质权。留置权,即债权人以合理方法持有债务人财产,在相应债务未予清偿前留下该财产,在逾期仍然未能偿还时可依法出售此物...

留置权质权抵押权三者的效力排序
【法律分析】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顺序是:首先实现的是留置权,其次是质权,最高是抵押权,对于担保物权的具体适用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涉案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先有抵押权后有质权,若该抵押权未登记,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的优先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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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抵押权质权顺序
法律分析: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的效力优先顺序为:1、留置权。2、已登记抵押权。3、质押权。4、未登记的抵押权。即抵押权和质押权的优先顺序取决于抵押权是否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顺序是什么呢
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质权优先于抵押权;3.质权未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因此时抵押权已经有效设立,故抵押权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哪个优先
法律分析:留置权具有最优先的地位。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优先顺序
法律分析:如果抵押权与质权并存,应区分设立来确定优先顺序:(1)如果先设立质权,质权当然优先于抵押权;(2)先设立抵押权的,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的受偿。因为即使基于抵押合同先设立的抵押权未登记,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之后立即设立的质权人。此时质权人也先于未登记抵押权人清偿。 法律依据:...

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哪个优先
留置权具有最优先的地位。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并存时要按什么顺序受偿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3、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4、按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所以,根据以上分析,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

留置权质权抵押权三者的效力排序
法律主观: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的实现顺序应当是:留置权,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法律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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