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已经快两个月了,当时走的时候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给,去要了很多次一直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的,一直说自己没钱,自己难,我工资也就一千多块钱,他一老板连一千块都拿不出来么?因为是小公司上班的时候没签劳动合同,我去要我的考勤表他们也不给看,不过我每次去要工资的时候都把过程录下来了,如果要是去告他的话这个录像可以当做证据么?是偷录的,他不知道。在录像的时候他承认了要给我多少钱的工资。这些都够证据告他么?有专业的律师回答一下,谢谢了!
直接问他要我的考勤表他说不知道放哪了。找公司的别的人要别人都说不知道。我没办法才想这样录下来个证据,但是想到是偷偷录的怕不能用。里面应该没有侵害他的权益,就是说了一些要付我多少天的工资和工资的金额,还有一些他找借口不给钱的话,就是什么做生意之间别人没付他货款和他被别人逼着付给人家货款这些话了。这些算侵犯他的权益了么?
追答偷录就是私自录制.他欠别人钱这由与你无关.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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