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一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只要银行去公安机关报案,提供你的信用卡信息、拖欠情况、催收情况,公安机关就能够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建议你尽快还清欠款,一旦公安机关立案进行司法程序,事情就不是那么好解决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两高”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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