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双方所需交纳的各项税费,详细列明如下:
卖方:①印花税——0.05%;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5年的普和卖方一起到通住房);③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买方:①契税——1.5%-2%(各地标准不一,需到税务部门或房产部门咨询,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3%-4%(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②印花税——0.05%
税费优惠:如果你购买的房屋已居住满5年及以上,则可免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契税按一半减征.
为了让你更加清楚自己所需交纳的税费情况,特举例说明:
第一类:二手商品房
甲于2002年购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48万元,现在以65万元出售给乙。那么
(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
营业税=成交额×5.5%=65万×5.5%=35750元
根据北京市地税局下发的通知规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那么,就该套房屋而言,其个税将会有两种算法:
①按照20%征税:(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费用为: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65-48-3.575-0.0325-4.8)×20%万=17185元
②按照1%征税:
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
=65万×1%=6500元
如果按20%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53260元;如果按1%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42575元。
(二)乙购买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的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成交额×1.5%=65万×1.5%=9750元
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
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10075元。
第二类:已购公房
甲于1998年在方庄地区购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30万元,现在以50万元出售给乙。由于该套房屋已满五年并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因此甲出售时无需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它税费为:
(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印花税=成交额×0.05%=50万×0.05%=250元
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250元。
(一)乙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的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成交额×1.5%=50万×1.5%=7500元
印花税=成交额×0.05%=50万×0.05%=250元
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7750元。
第三类:二手经济适用房
甲于2002年在回龙观地区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36万元,现在以54万元出售给乙。根据政策规定,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出售时不用交纳个税。其税费具体为:
(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印花税=成交额×0.05%=54万×0.05%=270元
营业税=成交额×5.5%=54万×5.5%=29700元
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29970元。
(二)乙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的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成交额×1.5%=54万×1.5%=8100元
印花税=成交额×0.05%=54万×0.05%=270元
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8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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