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第一次开庭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题所述

  判决是否离婚,法院一般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生效后6个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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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29
六个月后再向法院提,如果还不同意,就分居三年,再离
第2个回答  2017-01-31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3个回答  2016-06-29
继续追问

不是说第一次开庭后离不了六个月后那怕一方不同意离婚也可以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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