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如题,承诺书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1,我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先签订了6个月的试用合同。但人事部的让我同时签订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如果试用结束,公司决定与我继续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就要签订3年期的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我就想问问,如果到时候签订了3年期的固定合同,在合同期内,如果我要辞职,咋个办呢?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2,还有就是现在在这里每天都要上班,一个月没有一天可以休息?这是不是与有关法律相违背?如果维护我的利益呢?3,如果公司没有按时发放工资,是不是可以构成我辞职的合法理由?如果收集证据证明呢? 在此请教各位,望多多指点!谢谢!

1.承诺书是一种约束,是合同的一种。
你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了承诺书就要遵守承诺,不遵守就视为违约,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里你所说得情况是现实中大部分人都曾经和已经遇见的,约束你试用期完就立即签3年的固定期限合同,此情况被成为“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的主要内容是指企业的职工(尤其是高级职工)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或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竞业禁止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雇主或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为雇员所侵犯。
我国劳动法虽然未对竞业禁止做系统的规定,但实践中通常有几条规则要遵守:其一,企业在限制员工的择业权时应给予劳动者合理的补偿;其二,竞业禁止上限为3年,超过三年限制的部分无效。
2.违反劳动法,没有节假日和每天8小时工作日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
如果是以加班为理由,你可以有选择加班或不加班的权利。加班还是要有加班费的。
3.不按时发放工资或严重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辞职。收集证据是必须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1-19
第2个回答  2013-06-30
1、提前一个月辞职,可以。
2、是违法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并解除劳动关系
3、是合法理由,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并解除劳动关系
证据主要就是工资单、工资卡、考勤卡(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一切资料等。
第3个回答  2013-06-30
1、首先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里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的劳动合同只可以约定一个月,试用期不可以超过6个月。所以你用人单位这做法是违法的。若你签定和用人单位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辞工就可了。做满了辞工期用人单位就必需给清你的工资。
2、你用人单位这样的上班制度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需每周最少安排工人休息一天。你可向你用人单位所属的地方劳动部门投诉。
3、可以的,劳动合同法里有说明,用人单位不按与员工签订的工资发放日期发放工资的,员工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只需要提供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就可。
第4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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