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签订了补充协议,现在原房东违约了,准备起诉,请问适用于那条法律法规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和房东签订了补充协议:放贷后的120天内将户口迁出,不然算违约,并每天按照房价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那是房东压了2w在我这里,现在这2w已经扣完,房东拒绝继续支付违约金,也拒绝将户口迁走。我准备起诉了,请问这种情况适用于哪条法律规定?法院会判我胜诉吗
诉状这么些有问题吗,依据是合同法107条吗
追答你好 整个大致意思上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有很多细节你可以写的具体一点,比如违约金的金额及计算方式等,像这种问题你不写清楚开庭时法官一般都会问。关于事实部分建议写的简单一点。另外建议你写的清爽点,有些法院比较介意这个。至于最后依据,这个其实没有大关系的,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合同法》相关规定,你这样写吧,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