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
商民善于经商,后世将经商的人称为“商人”;商朝以贝作为货币;商朝都城已成为繁华的商业都市,有“商邑翼翼,四方之极”之称。
春秋战国时期,商业发达,各地土特产品互相交流,许多城市成为繁华的商业中心,如齐国临淄、赵国邯郸、楚国郢等;出现了许多有名的大商人,如春秋后期的范蠡和战国后期的吕不韦。
南北朝:
南北朝时,不少城市遭到战争破坏,商品经济发展缓慢;北魏以后,北方商品经济有所恢复;与之相比,南方商品经济相对比较活跃。北魏时,洛阳城内市场很多且有周长近八里的大市;一些富商大贾周流天下或远走异域。
隋唐:
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提高,尤其是茶叶的市场广泛,唐朝中期政府开始征收茶税;隋唐商业的四个特点如下:一是交通发达,交通要道上有接待客商的私家店肆,备有供客商骑用的“驿驴”;以运河、长江为主的水运也很方便;二是货币统一,由五铢钱到开远通宝。
宋元:
北宋时期的商业有了一个新的转折。其表现在:解除了商业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商人地位有所提高,形成地主、官僚、商人逐步结合的趋势。商税收入在政府财政收入结构中比重剧增。市镇的集市发展,城市商业区域扩大到城外。
明清:
清代前期棉花、蚕桑、茶叶、油料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扩大,还形成了一些专业生产区域,促进了农业生产商品化。国内商业繁荣,国内市场扩大,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品种达到两百余种,区域间长途贩运发展较快,全国出现了数十座较大的城市,对外贸易艰难。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商业发展特点:
中国古代商业的兴衰是受地主经济的发展规律所制约的,反过来,封建商业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封建社会,商业资本往往用于购买土地,放高利贷,捐官买爵,而不向工业投资。
因此,它的发展是与社会的一般经济发展成反比例的。特别是富商大贾,往往是与官僚、地主、高利贷者相结合,成为“四位一体”的豪强,更富有兼并性、割据性和破坏性,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经常动乱不安的一个重要根源。
近代中国,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长期沦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大举进攻,又使大片国土沦为日本的殆民地。
在这个时期,大买办、大地主是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支柱,它们代表中国最落后最反动的生产关系。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从通商都市直至穷乡僻城,造成了一个买办的和商业高利贷的剥削网。这是中国最落后最反动的商品交换关系。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我国民族资本主义商业也得到缓慢的发展。1927年以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建立了新型的国昔商业、合作社商业,并保护和发展了私营商业,为新中国商业的建立和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