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可以马上走人吗?我在深圳一家公司,无缘无故直接招人顶替我的位置。还让我交接到那个人会我的工作。才让我走,请问合理吗?我能不能交接三天然后走人?
不需要交接?劳动法有提到吗
试用期,又不是正式工,不需要交接的。放心吧,劳动法并未对试用期有何规定。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