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03
走普通法律流程你是无法要回土地了,因为你们有字据为证,无法狡辩,但是你可以走另外一条损人的路,可以一试
你可以联系你们村长,跟他们搞好关系,让他们出面说重新分配土地,先将土地收归国家所有,然后再重新分配,你们就可以重新得到土地了,这样,对方也无任何理由拒绝,因为毕竟国家宪法规定,一切土地都贵国家所有,要听从国家的统一安排,而村长就代表政府,所以他们有权收回重新分配,不过你可能要花些钱活动一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03
被胁迫订立的合同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但是这种撤销权在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就消失了,现在已过五年,所以无法撤销。你选择违约的同时,对方可以向法院要求你继续履行。只有当履行不了的时候,才会到赔偿损失这一步。但是耕地是不动产,你无法简单的收回,除非这块耕地被毁掉了,这时才要你赔偿损失。赔偿的数量要看对方失去耕地所受到的损失,这其中会包括未来的十年对方没有耕地使用权将受到的损失,数目应该会比较大。 为什么过了五年才想起要走法律途径?如果是这五年一直处于被威胁的状态,建议找专业律师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3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问题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