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冬天 被海淀公安局拘留了7天,会留下案底吗? 我朋友需要 在公安局开一份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如果有案底 在别的公安局都可以查到吗???
卖淫嫖娼属于治安处罚的范围,是行政拘留,非刑事拘留,会有治安处罚的档案,但是没有案底。案底是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所以卖淫不会有案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门在进行治安处罚时,要记笔录 。嫖娼者要看笔录,要按红手指印。也许对嫖娼的进行拘留,开具拘留证书,通知近亲属。也许进行罚款,要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罚款收据。
扩展资料
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告、拘留、罚款不记录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
会留案底的刑事处罚有:
一、主刑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
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案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处罚
会留有案底,公安系统全国联网,别的公安局可以查到,假如实施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扩展资料:
浙江: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案底”不再归入档案
今后,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浙江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将对其犯罪记录作技术封存。
日前,该省12个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保障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在入学、复学、升学及其他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有关法律文书将不再归入学生档案、人事劳动档案。
犯罪记录包括立案文书、侦查文书、检察文书、审判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从立案侦查到刑罚执行完毕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相关案件材料。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后,一般只有相应的司法机关才能看到。裁判文书一般也都不送达未成年被告人所在的学校、居委会、村委会等。为了免除未成年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浙江省明确规定,教育部门不能把犯罪记录放进学生档案,劳动部门不能把犯罪记录归入人事劳动档案。
去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机构或专人办理,并先行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探索实践,全年对1313人次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浙江: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案底”不再归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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