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了一些小事,由吵架到出手打对方,他说忍了我很久了,所以故意去打他一下,结果我就看到了他凶狠的样子,也许他没有用全力,可是我还是受了伤,两个手腕出现不同程度的淤肿,我没想到他会这样打我,一个曾经说爱你的人,转脸就会对你拳脚相向,我们已经结婚,有了孩子,一岁多,我们没有离婚也许是因为我们都不愿意放弃孩子。他是第一次打我,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我不害怕,我只是恨,恨自己当初眼瞎。这是家庭暴力吗?我以后要怎么办呢?我该告诉我的长辈们吗?我在这里没有一个亲人。这件事我没有告诉我父母,可是我弟弟知道,因为当时我实在忍不住想要跟自己的亲人说说话,我嘱咐他不要跟家里人说.这些天他对我似乎好了一点点,可是没有说过对不起之类的话,好像一切都不曾发生过.我的心情现在平复了很多,冷静下来的我知道自己还是很爱他,他还是很在乎我,可是我们都有很相似的牛脾气,他比我还厉害.我想我离婚的可能性很小,看来我只能改变自己了.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身体暴力的具体行为: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在离婚诉讼期间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配偶的;由第三者介入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精神暴力的具体行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恐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的;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公开带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性暴力的具体行为: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婚姻法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