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后解除过继,还有继承权吗

我家是南京的,我的老父亲有两个孩子,我是次子,在我哥哥5岁的时候,把他过继给了上海的一位爹爹,以前也没有什么证明之类的,哥哥一去上海就是一辈子,等到哥哥18岁之后,解除了和那位爹爹的父子关系,但是从没有回过南京看爸爸,一直住在上海,他18岁以后解除了父子关系,而且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还有没有继承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为此,根据这一规定,如果你哥哥是在未成年时解除了收养关系,那么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自行恢复,则有权继承生母的遗产。如果是在成年后解除的收养关系,并通过协商恢复了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有权继承生母的遗产,但没有通过协商恢复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不能继承遗产。
  追问

"通过协商恢复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不需要什么手续来证明恢复关系?

追答

这要看双方是否认可或者有无书面材料确认。

追问

双方都过逝了,无任何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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