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南京的,我的老父亲有两个孩子,我是次子,在我哥哥5岁的时候,把他过继给了上海的一位爹爹,以前也没有什么证明之类的,哥哥一去上海就是一辈子,等到哥哥18岁之后,解除了和那位爹爹的父子关系,但是从没有回过南京看爸爸,一直住在上海,他18岁以后解除了父子关系,而且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还有没有继承权?
"通过协商恢复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不需要什么手续来证明恢复关系?
这要看双方是否认可或者有无书面材料确认。
双方都过逝了,无任何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