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向他人借款时,已经写好借条但没写还款期限,现在他人要求偿还,否则起诉。这样的起诉是否成立?

如果成立,涉及到哪些法律条款?如果借条上有期限,到期未还,结果又怎样?

1,借条中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不过要给债务一定的还款时间或准备。因此,债权人完全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随时可以通过法院、仲裁或其他方式主张债权。
2,借条中写明了还款时间,那么相当于借债是有时间约束效力,若债务人在还款期满前提前还款的,债权人愿意接受,那么可提前还款。若债务人在还款时间已届满后仍未还款的,债权人有权要求赶紧还款,此时没有就不存在债权人再给什么期限了,当然了若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另行协商重新确定了一个还款时间的,属于就债务做出了新的协议。依新的协议约定时间处理。
3,民法对于债权的保护时效是2年,自债权债务届满起开始计算。
债权债务可能因债权人不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没有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其他形式主张债权的,那么超过2年的,债权法院不是不保护,是胜诉权消灭,除非债务人自愿在超过2年后仍愿意偿还欠债的。追问

如果起诉到法院,胜诉后会怎么样?法院一般会怎么处理?

追答

法院判决胜诉后,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欠款人就要依判决履行还款义务,若拒不履行的,行为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若有还款能力而不履行的,而本身有能力履行的,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有可能对欠款人的财产进行扣押、拍卖或变卖等用于偿还债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12
成立的。根据民法的规定,如果是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视为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的借款合同。但是要给债务人一定的期限。如果写上期限,那到期不还款的话你就违约了,他起诉时可以要求你还本金加利息。当然,还款期限到期后两年他都没有找你催讨,你就可以在被起诉时提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从而使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第2个回答  2013-07-12
你好!
《合同法》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你们可以补充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话,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在欠条上没注明具体的还款日期时,在借完钱后,可以就何时还钱在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借款人去法院起诉时受法院支持的。
如果有期限,到期不还,借款人有权起诉借款人,请求还款,并支付过期之后的利息。
但是有个两年的诉讼时效,在应该还款的两年内,还款人可以就此提出抗辩,主张已过时效不再还钱,法院会支持。
希望回答能帮助到你!
第3个回答  2013-07-12
首先完全成立,而且完全可以打赢(如果没有其他特定因素)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第4个回答  2013-07-12
他人有诉讼的权利,如欠条上有还款期限,自还款期限两年内他没有诉讼,他的权益将受到损害。你方若提时效问题,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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