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仲裁法关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问题

(2007-3-49).张某根据与刘某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审理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依和解协议作出裁决。裁决作出后,刘某拒不履行其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刘某则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法院应当如何处 理?
A.裁定中止执行,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B.终结执行,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C.继续执行,不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D.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然后决定后续执行程序是否进行
答案:C
(2006-3-99).刘某从海塘公司购买红木家具1套,价款为3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交付后,刘某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
如果裁决退货,海塘公司不服,可以以何种方式获得救济?
A.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B.向本公司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C.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D.向执行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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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解释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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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一 的裁决书是根据双方和解协议作出,好比调解书,所以不属于 可以申请不予执行的范围
题目二 是据案裁决的,可以不予执行,。当事人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有二。1、向作出裁决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中院申请撤销。2、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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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8
这些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没有什么好疑问的!
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追问

我是问第一个不可以申请不予执行,第二个为什么又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你说的是撤销裁决啊

追答

呵呵,具体问什么你没说清楚啊。
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个属于这种情形

追问

额,麻烦仔细看一下我的问题,我是问第二个为什么可以,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我也已经写在题目中了……

追答

不属于不能申请不予执行的情形,自然可以申请不予执行。第二个问题不属于不予支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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