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在一个商业城上班,有一次一个喝醉酒的人在里面闹事,他们一起4个保安过去劝阻,不知道怎么就打起来了,最后那闹事的人被打成轻伤,从监控上看是那喝醉酒的人先动的手。
现在发展成那人向商业城要10几万的赔偿,商业城不愿意给,他就走了法律程序,现在他们4个保安被拘留了,我就想问下,如果商业城不愿意给赔偿,那责任是不是就是他们4个保安的?难道商业城就没一点责任吗?如果真走了法律程序,他们要被判刑吗?要判的话要判多久?
今天事情有了新进展,经过保安家属和受害者的沟通,受害者愿意将赔偿减低到9万,商业城方也愿意拿出9万,但是说商业城出了这个钱就要见到放人。派出所方面说,现在就算你们达成协议他们也没权利放人了,现在案子已经立案调查,最终要上交到法院,就算受害方不再追究责任,而且有受害者的谅解书,法院方起不起诉他们也不敢保证,谅解书也只能当做调查材料一起交到法院。
显然这个结果家属和商业城方都不满意,商业城方的意思是请律师打官司,并且告受害者醉酒闹事,殴打商业城的保安。(也确实是他先动的手,而且保安也有受伤的,只是比他伤的轻。)
就想问下,如果有受害者的谅解书,法院不起诉的几率有多大?
如果没达成协议,走法律程序,他们要被判多久?
打架斗殴如果造成轻伤二级以上的伤害后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以刑罚。另外打架斗殴如果聚众人数较多构成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平常和别人发生了争执,然后造成了凶伤的后果,这个事情基本是不入刑的,因为这种事情基本都处在不告不理的程序里,意思就是说没有人把他报案,没有人把他提到法庭上,就没有人去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你们私下和解了,比如你们不小心伤到了对方,但你并不是故意要伤害对方,然后你同意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赔偿,对方也接受了,那就不会有人追究你的责任。
关于伤害程度的鉴定,在不同的部位其实是有不同的反应的,有的时候你可能看着打的鲜血淋漓,但实际上就是轻伤,但有的时候看起来没有什么影响,鉴定起来确实重伤,因为鉴定的标准不一样,这种鉴定你不去专门做的话,你看不出来的,如果你们两个就是平常发生了争执也都比较熟悉,并不会说因为对方把你打伤了,你就要告他让他赔钱让他去坐牢,那基本上法院都不管,警局基本也不会管的。
民警有很多的案件处理,他都处于不告不理的状态,就没有人把他提起诉讼,没有人去报案,也没有部门提起公诉,那基本上就没有人管了,因为这属于撕下的民事冲突,无论是你打伤的地方还是说你欺骗的对方一定金钱,只要你们双方都没有报案,然后同意私下和解,这种事情基本就没有人去追究你,但是如果说报案了,那性质就不一样了,官方就要走程序鉴定到底是什么样的伤害,然后处以拘留还是说判刑,又根据鉴定的伤害程度以及被伤害人的态度。
平常民间的冲突没有人去计较,因为以前法律还没有特别健全的时候,大家私下里发生了争斗,就是通过武力的方式去解决,谁打赢了谁就掌握主动权,打输的那个赔礼道歉就完了,但是现在是文明社会的是有法律的,你要是发生矛盾,第一时间还是应该报警让警察来协调处理,而不是私下去解决。
视情况而定的,还要看是否告你的。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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