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因小包工头承包工程价格低跑了,现在清包老板不给工资,项目负责人让等小包工头出来协调,才给工资,现在该给谁要工资,劳动局现在让报警。如果小包工头被抓住,要在法律上要有什么责任?
懂法律的来…
工地小包工头跑了,工人工资没给可以找施工企业先行垫付发放工资,由施工企业向包工头追回工资。小包工头被抓住,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依法会要求其支付工人工资并给予赔偿。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第七条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扩展资料: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条 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第十一条 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